为深入打造“廉洁临安”,大力推进廉政宣传教育工作,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沉淀和浸润作用,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,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“天目清风”廉政文化原创作品比赛。本次比赛由中共临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,中共临安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、临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临安市新闻传媒中心承办,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征稿内容
1. 廉政文学作品,包括廉政小小说、廉政故事、廉政小品、廉政相声作品;2、廉政书画作品;3、廉政摄影作品。
二、征稿对象
临安市范围内的文学、书画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。
三、征稿时间
1.廉政文学作品:2010年6月15日至8月15日。
2.廉政书画作品:2010年6月15日至7月20日。
3.廉政摄影作品:2010年6月15日至7月20日。
四、征稿要求
1. 作品主题:作品须紧扣“反腐倡廉”主题,反映勤政、廉政、爱国、爱民、爱岗、公正、公平、拒腐、诚信、廉洁等内容,弘扬正气、鞭挞腐恶,健康向上,要求立意新颖、构思巧妙、寓意深远。
2. 作品形式:
①廉政文学作品以小小说、故事、小品、相声为主,其中廉政小小说一般不超过2000字,其它作品字数不限。
②廉政书法作品要求为毛笔书法,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(138cm×68cm),以4尺三开或4尺竖对开为宜。草、篆书作品应附释文。
③廉政美术作品要求为国画、漫画、农民画作品,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(138cm×68cm;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cm×68cm,黑白、彩色均可;农民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5cm×55cm。
④廉政摄影作品彩色、黑白不限,要求10寸精放片。组照不能多于5幅。不得使用电脑合成照片。
3.其它事项:廉政书画、摄影参赛作品无需装裱,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、正楷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(通讯地址)和联系电话。廉政文学、摄影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。
五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将按文学作品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,评出一等奖各1名,奖金各2000元;二等奖各3名,奖金各1000元;三等奖各5名,奖金各600元;入选作品若干名。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,奖金各1000元。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。
六、投稿方法
参赛作品送交至临安市文联(锦城街道广场路47号四楼),联系人:孙宏雷、王晶,邮编:311300,联系电话:63700938、13868029997,邮箱:312879841@qq.com。
七、其它事项
本次征稿不收报名费和参赛费,参赛作品不退稿,获奖作品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刊登和巡展。举办单位对选送作品拥有网站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上发布,以及展览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、公益广告等各种使用权和宣传权,使用和宣传不再另付稿酬。各类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,如发现有抄袭、剽窃行为,取消作品评奖资格,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纠纷,其后果由作者自负。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。
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赛,咨询电话:63700938。
(摘临安新闻网)